近日,有客戶在“我律社”上咨詢,小區里面垃圾成堆,環境質量極差,明顯的就是物業不負責,向物業反映情況,物業也不作為。這種情況下該怎么辦,我可以不交物業費嗎?
李某對小區物業公司星諾物業公司的服務質量不認可,認為星諾物業公司不及時維修損壞的門市房卷簾門,所以不繳納物業費。星諾物業公司起訴李某支付物業費。法院認為李某作為該小區的業主,在接受星諾物業公司物業服務的同時應依合同約定按時繳納物業管理費,判決李某支付欠繳的物業費。
李某不服提起上訴,主張認為被上訴人提供的證據系偽造。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認為李某未提供證據證明,故不予采納,維持原判。上訴案件中出現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李某庭上提出因被上訴人未處理其雨搭排水口堵塞而給其造成的財產損失,但是并沒有增加訴訟請求,也沒有舉證,故法院亦未支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相關規定,總結列舉生活中最常見的可以拒交物業管理費的6種情況: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或其他開發商的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物業費的收取應從業主收到房屋通知書之日起算,而不應從購房合同寫明的交房日期起算。如果開發商沒有通知業主交房,因此延遲交房的,業主可以拒絕交納這段時間的物業費。
2.物業公司未履行物業合同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確切的證據;
3.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物業合同約定的標準;
5.物業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費項目、擴大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6.對于物業公司要求交納供熱、中央空調等動力設備產生的能源費用不在業主交納范圍內的,可以拒絕交納。
根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的規定,物業費一般包括清潔衛生費用、綠化養護費用、秩序維護費用、物業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及維護費用等。所以,就算你買了房沒有入住,同樣不能拒交小區的物業費(物業明確指出不交鑰匙可以不交物業費的除外。
根據《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委員會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所以,只要業主委員會同意了與物業管理公司協議中的條款,且業主事實上已經接受了物業公司所提供的物業服務,就應按照實際發生的服務向物業公司繳費。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若房屋產權發生交易后,原業主所欠的物業費須及時補交,否則將影響新業主的正常居住。
針對與我們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住房物業問題,結合實務經驗和最高院司法解釋以及《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提供以下建議供大家參考。
1.作為業主在收房之后,建議及時、依法成立業主委員會,以便更好的與物業服務企業溝通,共治共管,維護自身的權益。
2.在與物業公司簽訂物業合同的時候建議仔細閱讀每一條款,如果看不懂條款可以由業主委員會統一咨詢律師進行合同審查。
3.在物業服務企業沒有很好地履行物業管理及維護等職責的情況下,建議業主平時應注意固定或保留證據,以便在訴訟過程中提供相關材料,法院才能視情況對是否減免物業費作出判定。
4.作為業主當感覺自己的權益收到物業公司的損害之后,有不確定如何操作可以維權,建議上“我律社”咨詢,會有專業的律師為您解答,幫助您更好的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