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博風律師事務所建立辦理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檢查督導制度。成立了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指導小組(下稱指導小組),制定了指導小組集體研究程序,全面落實該項工作。
本所的指導小組,負責對承辦的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的指導、檢查、督導工作。指導小組成員有:魏德強、時向領、郭某某某、袁偉、高銀府、婁雪瑩。本所主任魏德強任組長,副主任時向領任副組長,郭某某任刑事部門負責人,婁雪瑩負責日常事務。
指導小組檢查督導律師辦理掃黑除惡犯罪案件過程中是否存在以下行為:
1、隱瞞律師事務所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取代理費用代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
2、對本人或者其他律師正在辦理的案件進行歪曲、有誤導性的宣傳和評論,惡意炒作案件;
3、以串聯組團、聯署簽名、發表公開信、組織網上聚集、聲援等方式或者借個案研討之名,制造輿論壓力,攻擊、詆毀司法機關和司法制度以及國家的相關規定等;
4、煽動、教唆和組織當事人或者其他人員到司法機關或者其他國家機關靜坐、舉牌、打橫幅、喊口號、聲援、圍觀等,擾亂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
5、不遵守保密義務,泄露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中的國家秘密、個人隱私;
6、無視庭審紀律,擾亂庭審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
指導小組指派本所刑辯律師,負責對律師辦理掃黑除惡案件情況進行全程跟蹤檢查。發現律師辦案有違法違規行為及時予以制止和糾正。發現辦案律師有上述行為經勸阻無效的,及時向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機關報告。
本所律師在辦理黑惡勢力犯罪案件時應自覺接受指導小組指導、檢查督導。在辦案過程中遇到法律等問題,及時向指導小組匯報,指導小組及時討論研究,為律師提高辦案質量和風險防控。
本所律師辦理黑惡勢力案件,指導小組進行風險評估和制定應急預案。律師因執業受到威脅、侮辱、報復等侵害時,指導小組應及時與有關部門協調,切實維護律師的合法權益。
指導小組負責對本所承辦的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辦理意見的集體研究、集體決策。本所承辦的涉黑惡勢力犯罪案件做無罪辯護或改變案件定性時,或本所主任認為相關案件的辯護意見或方案應當進行集體討論決策時,本所主任召集指導小組會議,承辦律師應當積極配合。
河南博風律師事務所制定了指導小組集體研究程序:
1、由承辦律師介紹案情、說明情況、擺出證據材料,闡明自己的代理(辯護)意見;
2、參加研究的成員審閱材料;
3、參加研究的成員發表意見;
4、參加研究的成員對討論意見表決。
研究之日由于情況不清不能表決的,由承辦律師重新收集證據材料后再次研究。指導小組對案件的指導意見,由本所主任在參考多數成員意見基礎上作出,并及時通報市律師協會。承辦律師應當服從指導小組的指導意見;在向司法機關提交法律意見及辯護詞前,應當經本所主任審閱。對案情復雜、敏感、影響面廣的涉黑惡案件,本所主任可申請市律協律師掃黑除惡專項工作律師辯護代理業務指導委員會進行研究、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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